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防范和遏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建筑施工使用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安全責任。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充分認識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極端重要性,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相關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租賃、安裝、使用等各環節的安全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嚴格準入,規范市場行為。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租賃、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嚴禁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地要加強對相關企業資質的動態核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租賃、安裝等行為。
三、強化過程控制,確保使用安全。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安裝完成后,應由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間,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遇有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采取加固措施。拆卸作業必須按照專項方案執行,確保作業安全。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施工現場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停工整頓,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因管理不善導致安全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開展宣傳教育,提升安全意識。各地要廣泛開展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營造“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的良好氛圍。
請各地、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傳達落實,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安全,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net618.com.cn/product/121.html
更新時間:2026-02-24 00:15:17